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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亡于保路运动,而不是辛亥革命,但提及保路运动满清却很委屈

2024-01-08 17:05:05

四川历史上以难治易乱着称,一千多年前,古人对四川有过这样的评价:“蜀道难难于上青天,天下未乱蜀先乱,天下已治蜀未治。”清末,辛亥革命爆发的标志性事件是武昌起义,但实际上,真正掀起推翻清王朝统治浪潮的,其实是比武昌起义时间更早一些的四川保路运动。

宣统三年,在全天下期盼之中,大清王朝的宪政终于揭开了他神秘的面纱,农历四月初十日,大清帝国第一届责任内阁宣布成立,这届内阁号称皇族内阁,其成员包括:

内阁总理大臣:庆亲王奕劻

内阁协理大臣:那桐、徐世昌

外务部外务大臣:梁敦彦(毕业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)

民政部民政大臣:肃亲王善耆

度支部度支大臣:镇国公载泽

学部学务大臣:唐景崇

陆军部陆军大臣:荫昌

海军部海军大臣:贝勒载洵

法部司法大臣:绍昌

农工商部农工商大臣:贝子加贝勒衔溥伦

邮传部邮传大臣:盛宣怀

理藩部理藩大臣:宗室寿耆

从内阁总理大臣和协理大臣及各部大臣具体情况可以看出,皇族和满人成员占据大多数内阁席位,且控制重要事务;而六名汉人中除了徐世昌之外,均无实权。该内阁一经公布,顿时大失人心,这届内阁只维持到了九月十一日,而这届内阁发布的第一道政令,无疑给大清王朝的棺材板钉上了最后一颗螺丝钉。

这道政令是以庆亲王奕劻名义发布的,大意是:

一,朝廷决定将干线铁路的修筑权全部收回。

二、民营铁路公司只允许修筑支线铁路。之前已经批准民营的干线修筑计划全部取消,朝廷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付和赎买。

这道祸国殃民的政令也就是满清所颁布的“铁路国有政策”。这道“铁路国有”的命令,后来引发了四川的“保路运动”,随后满清从湖北调兵镇压,导致武汉兵力空虚,接着又 导致了武昌起义的爆发,最终导致了大清王朝的灭亡。

“铁路国有政策”的提出者是有满清第一首富之称的盛宣怀所提议,被外界认为是清政府在本质上就是掠夺民营公司的财富,用筑路权为抵押向列强借钱,充分暴露了其卖国的本质。

实际上事情是很复杂的,并不完全是满清的无能与贪腐,当时满清政府意图将“铁路国有”很大程度上是在于,满清已经意识到铁路在军事和经济上的重要性,必须由朝廷控制,但修铁路耗费巨大,又加上满清政府要赔战争战败赔款,实在是没有财力修建铁路。因此,满清朝廷想通过“官督商办”的模式,将铁路所有权和经营权归朝廷,同时发行股票,吸引民间资本投资。应该说这个办法是可行的和有效的。

但问题是,当时大清的有钱人不信任朝廷,对于朝廷投资铁路的前景十分怀疑,自然也就没有人购买朝廷发行的股票。在这种情况下,朝廷就彻底放开修筑权。早在光绪二十九年,就颁布了《铁路简明章程》大意就是:

民营资本可以组建铁路公司,但不允许吸收外国资本入股,铁路建成后所有权和经营权都归铁路公司所有。《章程》颁布后,民营铁路公司迅速发展起来,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。但民营铁路公司面临着几个无法克服的难题,核心问题就是资金不足和利润回报太慢太低,在当时,任何一个国家修铁路都是国营,没有民营的,再就是民营必须以利润第一,在这种情况下,铁路只会修建在经济发达地区,还有就是不少地区百姓思想落后,征地困难,尤其是祖坟或者是耕地。

1911年引起保路运动的川汉铁路公司是证明。光绪三十年,四川总督锡良几次想引入民间资本修铁路,但民间反映冷淡,在这种情形下,锡良成立了官办的川汉铁路公司,并以四川全省的田亩加征百分之三的租税,强行入股川汉铁路公司,每“租股”为白银五十两。

这就意味着四川凡是有地的农民就都成了公司的股东。按照当时地租,假如你有十亩地,你一年所上交的皇粮国税也就二两银子,靠这加征的百分之三,按照这个资本根本凑不成一股。而凑不成一股,你就没有股东的身份。说白了,这每年百分之三就相当于你白贡献给川汉铁路公司了。

也就是说,全省农民每年白白贡献百分之三给川汉铁路公司,还不用给他们股东身份,不用分红,这钱相当于就是白拿,亏了是全省种田老百姓在扛,赚了则是大股东们分钱,如此一来,全省地主而后有钱人纷纷入股川,并要求把川汉铁路公司由官办改为商办。

在光绪三十三年二月,锡良下令将川汉铁路公司改为商办,之前官府投资的股本和全省农民交上来的“租股”全部原封不动,同时再吸纳民间资本入股。如此一来,川汉铁路公司的全部股本已经达到了两千万两银子,而川汉铁路工程所需要的五千万两银子,还有较大的缺口,但已经可以开始修筑铁路了。可问题在于,地主士绅把川汉铁路公司变成商办,不是为了真心实意修铁路的,而是贪图那不用分红的巨额“租股”。

大股东们控制了公司之后,马上开始把资金用于各种跟铁路无关的投资,就这样,川汉铁路公司改为商办三年半后,一寸铁路没建,一辆火车没买。股本却已经亏掉了550万两。到宣统元年,原来的2000万两股本已经只剩下1000万两。

这个时候,川汉铁路公司唯一的出路只剩下赶紧先修筑一段铁路,好歹实现一点盈利,以逐步填平之前的亏空。但问题又出来了,因修那一段铁路各个股东意见分歧巨大。最后好不容易意见统一了,开始修建宜昌到万县的铁路,可是,工程才开始了五个月,只修筑了几十里的铁路路基,连一寸铁轨都没有铺,因此资产基本是零。就在这个时候,皇族内阁的第一道政令就是“铁路国有”。

而当时各地都表示难以接受国有化方案,朝廷和内阁并不理睬,一再催促各铁路公司尽快清理账目,准备交接。这个时候,又传来了朝廷同英法德俄四国银行团签订铁路借款协议的消息。就此各省绅商忍无可忍,拍案而起,与政府决裂。1911年5月14日,湖南各团体万余人召开大会,议定保路办法十五条,要求湖南巡抚杨文鼎将这个条件上报内阁,维护商民基本权益,否则就罢市、罢课,抗税抗捐。

清政府置之不理,要求杨文鼎严厉镇压,不准散布传单,不准聚众演说,如果有人乘机闹事,一律按惩处乱党的办法治罪。这下,四川的大股东们更是找到了救命稻草,马上到处宣传:“朝廷抢走我们的筑路权,就是为了抵押给洋人,好向洋人借钱”。“铁路国有”就成了妥妥的“卖国政策”,抵制“铁路国有”就成了“爱国行动”。至于川汉铁路公司的那些烂账,就谁也不会管了。

与会人员全体到总督衙门向四川代理总督王人文请愿,要求王人文代表民意,上奏清廷弹劾盛宣怀欺君误国之罪。王人文痛快接受民众的请愿,毕竟事情与他无关,在此后数日接二连三的几次致电内阁,要求清政府严厉惩处盛宣怀,尽快纠正铁路国有政策,保护绅商合法财产不受损失。

因为当时朝廷认定的川汉铁路公司的股本只能按800万两计算,而且这800万两,也只能置换成国有铁路的股票,不能用现金补偿。照理说,这个方案也算合情合理。毕竟亏损是你们公司自己造成的,与朝廷无关,但这么一搞,大股东们亏空掉的一千多万两股本不就没法找补了,而股东为了拿回自己的损失那就是甩锅给朝廷就此引发了四川的“保路运动”,接着湖北清军入川镇压,又引发了武昌起义,最后革命风暴席卷全国,大清宣告灭亡。

应该说,四川保路运动就像是辛亥革命的前奏曲和导火索。大清虽亡,但“铁路国有”的政策被继承了下来,始终是既定不渝的国策。